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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至6月防疫險不算數? 金管會澄清

〔聯合報/記者巫其倫、戴瑞瑤/台北報導〕

本土確診病例暴增,一周內防疫保單承保件數就增加超過四十六萬件,理賠件數與金額增加逾一成,但近日再度掀起「防疫保單之亂」,昨還傳出四月至六月間投保的防疫保單恐「不算數」,引起保戶恐慌。金管會保險昨澄清,已成立的保險契約,權益不受影響,消息屬網路謠言;產險業者也質疑,此消息「不可思議」,業者不認帳的可行性極低、不可能有此情況,呼籲民眾勿擔心。

對於市場傳言,產險業者紛紛表示,各大產險同業都沒聽說此事,並強調金融業是特許行業,若要發表聯合聲明,還得主管機關同意才可以。金管會官員也說,產險業者不可能未經主管機關溝通,就做出這麼大的決定或建議。

產險業者說明,若是已核保通過且繳費完成,就不會不算數。但若因投保多張保單等因素,可能收件後核保未過,或者是未完成投保手續等狀況,因未完成投保手續,當然就不算數。業者認為,此傳聞提到的五、六月應該是指續保問題,原則上也是相同規定,只要完成核保且繳費,就不會不算數。

另有業者提到,防疫保單的投保條件上,並沒有要求職業、年齡或病史等,幾乎沒有條件可挑剔,過去防疫保單的拒保率相當低、幾乎不可能拒保;且當初保單契約若沒有條款規定,現也不能臨時加上,所以要在核保階段拒保的可能性極低,產險公司很難不認帳。

另外,近日泰安產險等業者陸續傳出防疫保單出現「續保」爭議,保戶三月收到續保通知,保單五月到期,但近日卻被通知不能續保舊保單,只能續保改版後的新防疫險,但新防疫險沒有隔離理賠。

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,產險公司的防疫險均為一年期保單,且屬「不保證續保」的性質,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,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,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,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,將調整後的內容提供保戶選擇,保險契約一旦成立,即須依契約履行。

他強調,產險公司的防疫險屬於損害填補原則,性質上就不是保證續保,就算保戶當初有勾選「自動續保」,仍不是保證續保。但保險公司如果要更改商品,必須提前告知客戶,讓客戶能夠做選擇。



*資料來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9/6257669?from=udn-catelistnews_ch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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